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代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代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保代付247.06元是什么费用?
是这样的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保密工资+基础绩效+保险补助+其他补发+其他们*** 即:1045+228+247+380+196.55+167.72+891.1=3155.37 这个数是公司在你的身上的总花费。
接下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是要交给劳动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至于其他***,则是公司在身上的其他花费,比如说,可能你们公司会提供午什么的,这我就不太清楚了,反正是类似的吧。
也就是除了这些以外你实际可以领到的工资就是1943.55了。(3155.37-167.72-153-891.1) 其实这样也不错了,你们公司的保险补助等于说是把你们自己应该负担的养老统筹全都由公司负担了呢。真的不错呢。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可以代收代付吗?
1、房地产企业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规定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经纪代理服务中的代收代付款: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3、事业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满足条件的财政性收入不作为增值税的应税收入。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代***部门收取的代收代付费用不纳入应税范围
人行代付业务规定?
除了集中代收付中心,新规还明确了央行分支机构六大职权,要求切实加强对集中代收付业务的监督管理。
首先,按照新规,修订辖区内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委托人资质审核、数据报送、业务外包、***处理等内容和要求,并于今年7月30日前报央行支付结算司备案。
第二,建立健全集中代收付中心合作单位的准入机制,加强对委托人的资质审核,确保委托人属于公用事业类和公益类机构。
第三,加强对集中代收付中心的业务监控,定期查阅其业务数据,并要求其定期报送业务处理情况,切实防止核心业务外包,确保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合规性。
第四,对于违反规定开展业务的集中代收付中心,可***取约谈、通报、暂停新增业务、暂停部分业务权限、责令退出小额支付系统等措施。
第五,严格按照新规,对集中代收付中心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本着稳妥处置的原则进行清理整顿,于今年6月30日前将核查情况和整改方案报送央行支付结算司,并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最后,对于拟退出小额支付系统的集中代收付中心,应妥善指定退出方案,报央行支付结算司同意后,平稳有序做好退出工作。
人行代付业务是一种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非实时转账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代收代付业务的通知》的规定,包括代付资金来源、代付对象、代付金额、代付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风险防范机制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络支付客户端和网页端安全规范》加强防范和管理。
同时,支付机构应当对代付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和监测机制,保障支付安全和客户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代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代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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